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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今天要扒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38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 张琦) 一场合同官司,引发加油站门口砌墙风波,致使位于长春市铁北二路的这家加油站4个月不能营业。昨日,加油站老板龚先生拿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说:“我明天就把这墙给扒了!”

  一审

  双方互告 合同继续履行

  这是一场几起几落的官司,事情要追溯到2005年1月。“2001年,我与省某集团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公司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租期8年。2005年1月末,对方突然下达通知,让我限期搬出,说上级管理部门已将此处土地整体收回。”随后,加油站龚老板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法院审理期间,该集团以对方2004年、2005年没交租金已构成违约为由,又反诉原告龚老板,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对此,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机械施工公司通知原告解除合同,是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已构成预期违约。机械施工公司在原告处加油,至今仍欠几十万元未付,双方已形成对等给付关系。在诉讼期间,原告将租金交到了法院,这证明原告没有故意拒付租金的意思,所以被告反诉原告违约的理由不成立,《加油站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二审

  被告上诉 合同终止履行

  随后,该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加油站方拖欠机械施工公司2004年和2005年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对此,加油站方虽以所欠租金从该集团所欠油款中抵消抗辩,但不能举证其已经将用租金抵消油款的意思表示通知该集团,故应视为其未行使抵消权,抵消不发生法律效力,故该租赁合同应予解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部分有误,依法应予改判。

  意外

  有人砌墙封加油站门

  2006年3月末,二审判决下达后,龚先生就提出了再审申请。此间,加油站门口却怪事不断,先是有人在加油站门口堆了很多土,使得来加油的车辆不能进入。“这还好办,我们把土清走就行了,但在5月14日早上,有人竟还搬来许多砖,在我门口拉了线要砌墙。”

  为此,双方发生了冲突。但负责雇工人砌墙的老板称,去年他们从该集团手中购得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还办了土地使用证。后来,为了加油站的人出入方便,对方在另一面墙上给扒出了一个豁口,在以后的4个月中,加油站的人就从这里出入。

  再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昨日,龚先生接到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其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昨日,龚先生说:“我现在已经整整4个月没营业了,损失已有20多万元。虽然案子还在再审中,但原来的判决已经中止,所以明天我就把这面墙给扒了,不管结果如何,先把生意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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