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组织中团员应占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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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55 乌鲁木齐晚报 | |||||||||
昨日,记者从团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会议上获悉,会议提出要通过联合建团、依托建团等方式,使团组织对没有独立建团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员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均达到30%。 据了解,从现在开始,各级团组织每年要确定一批团建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区县级团的领导机关的联系点不少于5个。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陈彦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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