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治理恶意欠薪 三类企业交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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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4:44 法制晚报 | |||||||||
宁波治理恶意欠薪 三类企业交保证金 新华社宁波9月8日电(记者 柴骥程)浙江省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要求一些存在恶意欠薪可能的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用制度性保障治理恶意欠薪顽疾。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联合出台《宁波市三类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对无资质装潢企业、租用场地经营企业以及已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