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枪打无辜小伙儿案审六年判他六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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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5:1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文瑞强枪击无辜青年邢亚盖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判决,并增加对邢亚盖的赔偿营养费400元。 2000年7月24日下午,东方市大田税务所在大田镇公路设卡征收车船使用税。时任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的文瑞强到大田镇公路零公里处协助大田税务所征税,维持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文瑞强在协助税务机关征税维持秩序时,违法使用枪支,向被害人邢亚盖开两枪,致邢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一审判处文瑞强有期徒刑6年,附带民事赔偿邢亚盖医疗费等5282.7元。扣除已赔偿的医疗费人民币4738.70元,被告人文瑞强尚需赔偿544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据此,海口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对文瑞强故意伤害案的判决。卜云彤 "六年徒刑"警"警人" 顾希波 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文瑞强枪击无辜青年邢亚盖一案,发生于2000年7月24日。历经6年多的审理,二审终审:判了文瑞强6年徒刑。 漫长的6年,使邢亚盖饱尝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痛。开枪打伤人原本已错,错上加错的是,文瑞强这个穿着警服的狂徒,又利用手中的权力与一伙"警人"导演了一场抓"逃犯"的闹剧,将伤者小邢"打成"逃犯并重铐加身。有罪必罚:历经6年,判他6年,最终结果可谓不错,文瑞强终被绳之以法了。但是,面对这沉重的6年,谁又能笑得出来?我相信,邢亚盖笑容难再,其家人笑容难再,连一向嫉恶如仇的我等编辑也难露笑脸。 因为,类似文瑞强等横行霸道、欺压良善、违法乱纪的"警人",给百姓的伤害太深了。文瑞强案已画上句号,但类似的警察还大有人在。人们更关注的,更期望的,是"警人"今后"闻过则改"的实际行动。 法院对此案审了又审,媒体对此案登了又登。或许,众多媒体的编辑都感到乏了、贫了。但是,在此案终审之际,我们还要再登,目的只有一个,告诉世人:强梁者,终无好果。 六年徒刑,当警"警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