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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蓝图咋画 得听百姓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5:1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刘媛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条例》规定,编制或者调整各种城市规划,应当采用公示、征询或者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公众意见。

  编制重要区域或者重大项目的城市规划,应当采取招标或者征集的方式确定。

  《条例》还规定,城市旧区改造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逐步改造或者迁出污染环境的项目。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地质遗迹、纪念建筑、风貌建筑和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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