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卫生部门设立廉政账户治理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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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月底前上缴红包 本报东莞讯记者昨天从东莞市卫生局获悉,医务人员只要在9月底前把收受的红包、回扣等不正当收入,上缴至东莞市卫生局廉政账户,将可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处理。
据介绍,9月底前仍为东莞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阶段,在此期限内,如果医务人员主动、如实、按期将个人在医药疫苗购销、基建工程、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及其他活动中收受的财物或提成上缴,并说清问题,可以按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为此,卫生部门已开设专门的廉政账户。(文聪)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