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见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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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6:28 云网 | |||||||||
为深化落实最近国务院、省、州、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近日,富宁县国土资源局认真组织、果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非法矿山进行查封、取缔,排除隐患确保群众安全。 一是领导重视,高度认识。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富宁县境内矿山安全隐患突出,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结合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州、县
二是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由于富宁县矿产分布面广,零星分散,有些矿石埋藏浅,容易挖掘,有些不法矿商怂恿群众私挖乱采,然后廉价收购原矿石牟取私利,致使非法开采屡禁不止。为遏制违法开采行为,成立了由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就地打击、上路堵截、填埋矿坑、焊封矿洞、没收矿石等手段,有力打击了涉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深入矿区及其周边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该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矿业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以及矿产资源法宣传挂图等相关知识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在矿区内制作永久性警示牌,如“禁采”、“封”等。深入到群众家里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 四是持久作战,确保安全。因受利益驱使,群众不顾生命安危,无视国家法律,与执法工作人员针锋相对,采取游击战的形式一次又一次深入“禁采”区破坏警示标志、设施,盗采矿产资源牟利。为了打击非法开采,排除安全隐患,一直以来县国土资源部门坚持持久作战、常抓不懈、高度认真负责,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侬才旺/云南省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