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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翼签定联防责任书联手保障森林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7:0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康怡 通讯员王小宇)记者从华北五省市林业厅局长联席会上了解到:京、津、翼三地就联手保障森林资源在北京签定联防责任书。这是在原有三地区县级联防体制的基础上,首次升级到省市级联防。

  协议书包括:《京冀间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协议》、《京冀危险性病虫害联防联治工作协议》、《京津间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协议》、《京津危险性病虫害联防联治工作协议》。
内容涉及划定联防区域,成立森林防火联防委员会,确定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火情通报制度、联合扑火和森林防火设施共建制度和对危险性林木病虫害联防联治方案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京津冀省市边界区域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疫情呈多发态势,对森林资源造成较大破坏,引起了党和国家人的高度重视。此次省市级联防协议的签定,细化了三地联防联治合作的具体内容、明确了相关的责任和分工、同时也表明对保护好我们森林资源的决心和信心。

  据悉,联防区域包括北京市的怀柔区、昌平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延庆县、密云县;河北省的丰宁县、赤城县、怀来县、滦平县、兴隆县、涿鹿县、涞水县、三河县、承德县;天津蓟县。

  协议规定在联防责任区内双方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行政区分界,确定对应的协作关系,建立区县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并确立直接联系。建立联防区域内森林防火宣传站、检查站,完善监测设施,增建森林消防队伍,共同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各毗邻地区森林防火机构,应建立联查互查制度,相互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及时通报森林防火隐患,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在毗邻地区开展炼山等生产用火,计划火烧面积在一公顷以上的,用火单位应将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用火时间、地点、目的和规模,在用火前三天通报毗邻地区乡(镇)、村。

  在联防区域内发生森林火情后,所在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通报所对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需要支援时,接到火情通报的区县应组织扑火救援。

  如一方境内的森林防火联防区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并请求另一方森林防火机构救援时,后者应立即组织灭火所需的人力和物资,赶往指定地点。一方可吸收另一方人员参加扑救工作,服从火灾发生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救援方的食宿问题,由被救援方负责。

  扑火经费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森林病虫害方面,双方省际联防作业区县(市、区)之间签订联防协议,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及时互通疫情;适时组织联查。建立疫情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双方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控体系,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在美国白蛾各世代发育关键期,要及时互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联防联治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省市级定期会商机制。在危险性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关键时期及时召开省市级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拟定防治计划,研究解决重大防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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