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有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1:30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福州9月8日电困扰法律援助人员已久的法律援助经费短缺难题在福建有望得到解决,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可获得省各级财政的专款补贴。这个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办法”新近开始施行,该办法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