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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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2: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8日讯(记者 宋姝辉)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会议今天上午召开。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姜大明关于学习贯彻《决定》的批示。姜大明在8月31日的批示中指出,《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在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两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发展。要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两院”要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加强党的领导统一起来,把严格执法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并坚决服从党委领导。要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坚决纠正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现象。 市领导李家政、谢传仁、李静、丁瑞云、刘子栋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