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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政府乱卖景区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2:00 现代快报

  地处山西吕梁市方山县境内的北武当山,是我国北方的道教名山。为发展旅游,方山县违反规定,将这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体转让给一家企业经营,企业又用违法的“以租代征”方式在景区土地上建宾馆,形成连环违规违法。

  吕梁市是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而方山县GDP又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二。

  欠下巨债

  政府将风景区转让给企业

  “2001年以前,每年门票收入只有十几万元,仅够维持管理人员工资开支。景区开发了十几年,不仅没有大的发展,为修路还欠下了上千万元的债务。”景区管委会主任张瑞雪说,巨大的资金缺口,迫使方山县转变思路,寻求对外合作开发景区。

  2002年10月,经四大班子研究,方山县政府与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建设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经营开发权一次性整体出让,出让期为50年,开发范围为80平方公里。这一做法明显违背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的国家规定。

  在方山县政府与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政府为这家企业提供了极其优厚的条件:“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按照现行政策享受免税。如因政策原因需要纳税,政府将留地方的50%返还旅游公司……”

  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乃顺称,县里怕他不来投资,在商议合同条款时,“基本上是我提什么条件,他们就答应什么条件”。随后在当地注册成立了山西北武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旅游公司)。

  以租代征

  企业违法在景区建宾馆

  2003年至2005年,旅游公司与北武当镇下昔村、连家坡村、松窝村先后签订合同,违规租用三村160多亩土地,租期为50年。在未办理有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05年7月,占地60亩的真武山庄建成并投入使用,道教广场则建成停车场、售票房、接待大厅和一座公厕。

  去年11月,山西省建设厅致函方山县政府,要求纠正转让经营权问题。

  刘乃顺说,北武当山违规问题暴露后,他多次提出退回经营权,但方山县委、县政府则希望他继续投资,表示由县里帮助补办所缺手续。

  对违规合同和违规开发,当地一些干部的解释是“发展冲动”:方山县太穷了,几乎是空守着国家风景名胜区的“金字招牌”。为吸引投资,只能“用足用活”政策。目前,当地政府已中止了违法合同,停止了道教广场的建设。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陈芳、王恒涛、陈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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