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联手保障森林资源 明确相关的责任和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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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3: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赵磊)昨天,记者从华北五省市林业厅局长联席会上了解到:京、津、冀三地就联手保障森林资源在北京签订联防责任书。这是在原有三地区县级联防体制的基础上,首次升级到省市级联防。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京津冀省市边界区域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疫情呈多发态势,对森林资源造成较大破坏。此次省市级联防协议的签订,细化了
据悉,联防区域包括北京市的怀柔区、昌平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延庆县、密云县;河北省的丰宁县、赤城县、怀来县、滦平县、兴隆县、涿鹿县、涞水县、三河市、承德县;天津蓟县。 协议规定在联防责任区内双方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行政区分界,确定对应的协作关系,建立区县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并确立直接联系。建立联防区域内森林防火宣传站、检查站,完善监测设施,增建森林消防队伍,共同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如一方境内的森林防火联防区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并请求另一方森林防火机构救援时,后者应立即组织灭火所需的人力和物资,赶往指定地点。 一方可吸收另一方人员参加扑救工作,服从火灾发生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救援方的食宿问题,由被救援方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