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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贫困群众患病可事前申请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3: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周前进)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高新区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已通过并实施,凡常住户口在高新区内的贫困群众患病,无力支付住院起付费用的,凭借相关证明可事前申请5000元内的医疗救助金。

  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介绍,凡常住户口在高新区内的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贫困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人均收入在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且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因患社保规定的18种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人员均可申请医疗救助。具体包括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一次性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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