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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成都市生育医疗费最高报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3: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姚长寿)今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将实行新的生育保险办法。夫妻双方一方参加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定额报销标准是多少?这些问题成了市民关心的焦点。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近日已制定出台。《细则》规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最高3000元,最低300元。

  生育医疗费最高3000最低300

  《细则》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须满足三个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在生育、流产施行前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其中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妊娠月份数、生产胎数分情形计算(本报曾作详细报道)。

  《细则》还明确了定额结算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确定

  根据《细则》,女职工生育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为: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方参保 “无保”女方也可享受补贴

  据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可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方符合享受条件就由女方享受。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凡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一律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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