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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受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4:2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8日讯 记者裴智勇报道:今天,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在京召开。568个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受到表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绵竹市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等获得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介绍了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表彰仪式上指出,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和优化,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青少年弱势群体增加、维权诉求明显增长,各种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顾秀莲说,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已经成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载体;成为各基层单位认真履行青少年事务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侵害青少年权益问题,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合力的有效机制。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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