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市中医院涉嫌单位受贿罪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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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北流9月8日电(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俞敏) 近日,广西北流市中医院及院长徐肇彬被北流市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1993年2月至2000年5月,时任北流市中医院院长的徐肇彬与中医院的其他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购进药品过程中向药品供应商按每次进药总价的2%至8%的比例收取回扣,共计24万余元。除将其中的8671元转入正账外,剩余的23万余元均用于春节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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