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割伤孩子手家长要店家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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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7:5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见习记者马翔宇)近日,在省城城隍庙做生意的陈女士遇到了点麻烦:店门口小广告牌的表面铝合金卷了口,一个4岁孩子在此玩耍时不慎割伤了手掌。孩子家长认为,陈女士的广告牌摆放不当导致孩子受伤,要求陈女士负责全部医药费。 陈女士认为,对方要求不甚合理,“广告牌放的位置并不靠路边,虽然有自己维护不当原因,但也不应负全部责任”。她觉得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孩子的家长也有责任,她
记者就此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一位肖律师认为,该广告牌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出现意外伤及未成年人的事故,店主应当负主要责任。但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没能很好起到看护作用,也有过失。因此,家长让店主负全责有不合理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