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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耗能大户”打分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8:48 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发《南京市“十一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管理办法》,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列入考核对象,一旦发生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每年安排专项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和指标完成较好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这些单位要从具有节能专业知
识和实际经验的人员中选拔专职能源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健全各种能源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原始记录和台账,每半年向市经委报送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本单位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措施、节能效益分析等。建立主要耗能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能耗及效率设计指标、年度实际运行指标、检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

  南京市经委将每年组织一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并依据其所得分值实施年度排名,对在节能降耗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及未能完成年度节能指标的重点用能单位,由市经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浪费能源的单位和行为,将通过媒体曝光,同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监察对象。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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