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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保险须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00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8日讯(记者杨冰)即使银行的工作人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今后也需要先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推动银保业务规范发展座谈会”上获悉,为了规范快速增长的银保市场,青岛保监局和青岛银监局日前共同发出通知,对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展银保业务提出要求。

  青岛保监局曹光中副局长介绍说,近年来,本市的银行代理保险得到迅速发展,以
银行代理长期寿险为例,截止到今年8月末,实现保费收入6.26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的24%。随着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银行和保险的合作空间不断扩大,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出现了超标支付手续费、违规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支付不规范等现象。另外,银行柜台人员缺少保险知识,在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简单相比,盲目套用银行“本金”、“利息”等概念误导消费者,导致银行信用透支,降低了银行客户的忠诚度。

  为此,青岛保监局和青岛银监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青岛市银行保险产品市场进行规范。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制定的有关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当报青岛银监局备案。对于销售投资连结类保险产品、万能产品以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类产品的销售人员,商业银行应组织其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同时,各家保险公司要加强对贷款房屋保险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据实出具中介统一发票。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保险代理业务的内部审计监督,把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审计力度,强化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贪污挪用代理保险费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青岛保监局和青岛银监局将加强协调,依法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监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全面治理银行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销售误导和手续费不规范支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对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检查,切断银行保险领域可能产生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共同维护青岛银行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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