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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监四号”揪出12家超范围经营企业 陆陆文具用品店上“送饭黑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昨天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今年8月1日至9月1日期间“食监四号”整治行动的情况,有近一成的饭店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受到处罚。其中,上海空港梅龙镇餐饮有限公司等12家餐饮企业被点名通报。记者发现,超出经营范围外送盒饭的竟然还有馒头店、文具店。

  上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下一阶段的行动中
还将继续对本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保障广大市民的食用安全。

  2006年“食监四号”行动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单位名单(部分)

  序号严重违法单位名称

  违法案由1上海浦东川沙镇美味村饮食店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2上海海宇餐饮有限公司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3上海空港梅龙镇餐饮有限公司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4陈兴记馒头店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5上海星期一餐饮有限公司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6上海静安区屏山餐厅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7上海市静安区陆陆文具用品店

  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8上海膳来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9上海速佩贸易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10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芳香饮食店超经营范围外送集体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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