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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宜兴水利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1:45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日从市水利局获悉,宜兴市首次列入中央财政“民办公助”项目县,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补助,用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从2005年起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用“民办公助”方式,对农户、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小型农水工程建设的项目给予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村组、农
户。去年,江苏省共有10个县被列入中央财政“民办公助”项目试点县。今年,中央财政加大对“民办公助”项目的投入力度,宜兴市成为江苏省22个项目县之一。作为“民办公助”项目县,宜兴市须投资667万元以上,主要进行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不仅可以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00万元,还可以获得江苏省财政补助配套资金34万元;只要当年度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得好,可连年滚动建设,下年度继续得到中央财政补助。(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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