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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盖高楼是否挡阳光? 公示范围扩大可提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4: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家门口新盖的高楼会不会挡了我的阳光?以前遇到这样的问题,一般要等到楼房盖起来,才知道自己到底会受多少影响。昨天,市规划局出台新规,要求扩大规划批前公示的项目。记者获悉,今后,一些可能影响周围住宅阳光权的建设工程的规划,也必须在建前公示,让市民更早获得知情权。

  先公示,再施工

  目前,规划局要求必须在批前进行公示的项目主要是两类:一是有些小区、楼盘规划原来已经敲定了,但在分批建设的时候需要调整的;还有一种是已经建成的居住片区,里面要增、扩、改建项目的情况。

  记者昨天获悉,在这个基础上,市规划局扩大了需要公示的范围。其中有一条是“可能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市规划局综合处王宇新处长告诉记者,增加这一条主要就是针对市民关心的阳光权、楼盘间距等问题,在盖楼前,先要进行公示,这样可以让市民提前知情,也使规划审批更加透明。

  王宇新说,规划审批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来的,不是说市民不同意盖,这个楼就一定拿不到规划许可,但至少会让大家更早拥有知情权。

  据介绍,这次新增的必须在审批前公示的项目还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重大的市政工程,以及其他需公示的建设工程。

  特殊情况选址时公示

  据介绍,批前公示一般在方案阶段进行,特殊情况在选址阶段就要进行。

  批前公示的时间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不少于7天。另外,公示一般应同时在建设现场、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公示。对矛盾突出并能确定利害关系人的项目,应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户数不低于应调查总数的80%。

  公示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将公示情况、收集的意见以及处理情况函告规划局。对不属于规划范畴的有关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规划局还提出,如果建设单位公示的方案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规划局将重新按要求组织公示;如果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将收回已发的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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