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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人民法庭升堂了,传被告陈水扁上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4:38 人民网

  人民网9月9日电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说,“反贪倒扁运动”今日登场。其实,陈水扁之罪孽深重,何待数十万人坐在凯达格兰大道始能证明?而陈水扁之应当引咎下台,又何待计算今日参与集会的人数多寡始可定论?

  不论陈水扁承不承认他的罪孽,人民皆应站出来怒斥其不知廉耻,并向吃案渎职的司法人员发出严重的抗议!亦不论陈水扁下不下台,人民皆应站出来告诉陈水扁:你不配做
“总统”,人民以你为耻!

  社论说,司法昏聩至此地步,陈水扁不知廉耻至此地步,有罪无罪,已不能相信陈水扁的狡赖,也不能坐视检调吃案;同理,司法昏聩至此地步,陈水扁不知廉耻至此地步,下不下台,已不是陈水扁自己说了就算,更已不是日前赴机场迎送陈水扁的上百文武官员说了就算!

  陈水扁说,司法尚未判我贪污!人民说,陈水扁贪污!这不是“体制外”,更不是“革命”。因为,民主“宪政”赋予人民“体制内”的权利,就是有权揭发并抗议无耻吃案的黑暗司法。

  陈水扁说,我不下台;人民说,阿扁下台!这也不是“体制外”,更不是“革命”。因为,民主“宪政”赋予人民“体制内”的权利,就是有权叫成为“国家”罪人的“总统”下台!

  社论说,有人讽刺这次运动是“

嘉年华”,其中有一种用意,是希望看见出现暴力流血。但是,连吴淑珍都会藉上街买家具表现得满不在乎,集会群众也就不必哭丧着脸好像已被陈水扁打败,反而应当高高兴兴地,勿让陈水扁败坏了情绪。

  亦有人称这次运动是“殉道会”,其中有一种用意,是暗示最好有人身殉。但是,陈水扁不下台,却叫人民陪上一条命;世间不值之事,莫甚于此。为陈水扁身殉?岂有此理,未免太抬举陈水扁了吧!

  社论指出,这次“反贪倒扁运动”,不是“嘉年华”,也不是“殉道会”,而是台湾政治史上首见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虽未见诸“宪法”明文,却寓藏在民主“宪政”的核心价值之中,更寓藏在“自然法”的“抵抗权”与“公民不服从权”之中。而自然法正是“宪法”的根源。

  介于“嘉年华”与“殉道会”之间,“人民法庭”声讨贪腐,固不妨有几分悲愤;伸张民权,则亦不妨带几分喜庆!

  若从“嘉年华”的角度来看,百万人,一人一百元,是十分“平民化”的“入场券”。亿万富豪出一百元,市井小民也出一百元;一样的尊严,一样的参与感,一样的成就感。此一设计,非但以一百元的低门槛在七个工作天内就使“百万人”站出来,而且亦使“百万人”皆成为此一“反贪倒扁大公司”的荣誉股东。一时之间,政治非但是人人可以参与的运动(百万人),也是人人出得起钱的运动(一百元)。每一百元都发生了百万人的乘数效果,何其“嘉年华”!

  再从“殉道会”的角度来看,二千三百人一人静坐一小时的设计,也破解了此一运动步上“看你能撑多久”的厄运。若无二千三百人一人静坐一小时的设计,坐短了无用,坐久了受不了;人多不好撑,人少不好看;然而,如今二千三百人一人一小时,人道化提高,话题性提高,可行性提高,持久性更提高。不准殉道,这种“静坐流水席”的设计,莫笑细水长流,当知水滴石穿!

  社论指出,施明德无疑是这场运动的核心人物。此时的施明德,非蓝非绿,亦蓝亦绿,这正是百万人以每人一百元票选他出任运动主持人的原因,亦是运动主体形成“绿头蓝身”的原因。运动以“反贪反腐”为最大公约数,标榜“不问蓝绿,只问黑白”,亦符合了施明德所说“运动的目标愈简单愈好”。

  有人形容,施明德是发明电灯的“爱迪生”,不是卖灯泡的“旭光牌”。他虽曾落选多次,但那是“旭光牌”的层次;却毫不妨碍他能成为这场“反贪倒扁”运动的灵魂人物,因为这正是“爱迪生”的层次。

  尤其,施明德如今无党无派、无官无职、不蓝不绿,不竞选,不谋官位,真个可谓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由他主持此一运动,不受执政党威胁,不困于在野党内讧,尤其不受美国节制;他只要坚持民主“宪政”的理念,坚持道德义理的思维,跟着历史走,跟着民意走,跟着良心走,天时与人和,显然皆站在“反贪倒扁”运动的这一边,也会站在施明德的这一边。

  社论认为,一百元的低门槛,出得起,爆发出参与潮;二千三百张的流水席,坐得住,提高了可行性。这场反贪倒扁的“人民法庭”,将介于“嘉年华”与“殉道会”之间,进行下去,发展下去!

  陈水扁曾用游览车拉来大批民众,在凯达格兰大道参加他的“总统”就职典礼;如今,民众则自动聚集到凯达格兰大道,轰陈水扁下台。所谓“水可载舟,水亦覆舟”,在封建王权时代,那只是一句对君主的空洞谏诫;但是,“民可载舟,民亦覆舟”,在民主“宪政”时代,这却是理所当然的政治实践。

  虽然如此,施明德与这场运动的参与者,除了伸张其“宪政”权利,亦负有重大的“宪政”责任。因为,这场集会的形式及内容,皆是民主“宪政”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形式上,这是首场依法核准的跨夜集会。正由于这场集会提出申请,才使人警觉,过去人民居然连为了重大议题举行跨夜集会的权利都没有。在内容上,则是“反贪倒扁”的“单一议题”;就阶级层次言,直指陈水扁下台;就政治道德言,亦直指陈水扁贪腐,二者皆具至高无上的“宪政”高度。有了直指水扁的高度,又有了跨夜集会的突破,这个运动的主持者与参与者,理应以创造一次民主“宪政”公民运动的典范为志念。

  这场运动进行迄今,有“嘉年华”及“殉道会”之争,有“体制外”及“体制内”之争,有“创意主导”与“参与者自由”之争,甚至有“和平”与“流血”之争。这些争议,一方面是对运动的期许,另一方面亦是对运动的考验。此一运动如果想动摇陈水扁,首须通过自己给自己的考验。

  社论指出,请看,“人民法庭”升堂了,传被告陈水扁上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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