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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钞黑窝 狂造4752万元四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黄义涛、杨立荣报道:不到半年,制造假人民币4752万元。昨日上午,四名被告被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以伪造货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4年。

  据丰顺县法院查明,2006年初,“阿吴”(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罗某华,邀其参与印制假币以牟取高额利润,两人一拍即合。3月20日,罗某华与罗某武(另案处理)洽商后,高价租赁罗某武所有位于丰顺县汤南镇某村的闲置旧房作为印制假币的窝点。

  随后,“阿吴”与罗某华假借办喇叭模具厂为名,请人将所租房屋进行一番改造装修,并用海绵和木板在厂房四周筑起了一道隔音屏障,从而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印制假人民币的隐蔽车间。4月上旬,“阿吴”高薪雇请被告人郑某葵、王某庆、曾某明等人开始在该车间内,着手印制第五套面额为100元的假人民币。4月25日,公安机关将该印制假人民币窝点摧毁,现场缴获第五套面额为100元的假人民币半成品4752万元,经鉴定均为机制假人民币。

  据悉,在抓捕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房间的角落里堆放着四五堆面额为100元的假人民币半成品,印刷机上还存留着几张没有印制完成的半成品百元钞票。耐人寻味的是,这些犯罪嫌疑人还在每一台机器上都贴上了“符”,并在另外一间房间里设立了“神台”,他们想通过对“神”的拜祭,来祈求财源广进、平安无事,没想到公安机关行动如此神速,以至于他们的发财美梦刚开始便化成了泡影。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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