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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全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0:26 国际在线

   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2006年9月9日,赫尔辛基)

  1、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于2006年9月9日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出席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芬兰总理马蒂·万哈宁和欧盟委员会
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

  2、双方领导人认为,中国和欧盟在过去10年中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中欧关系也逐渐深化并发展成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认为,加强中国和欧盟关系对中欧长远利益、亚欧合作及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双方领导人强调了高级别政治对话和各级别磋商对增进理解与信任、扩大共识和提升双边关系的重要性。双方领导人欢迎新近建立的定期战略对话机制。这一机制已被证明是双方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以及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坦率深入交换意见的有益渠道。

  4、为全面反映当前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广度和深度,双方同意启动有关伙伴合作协定的谈判。新协定将涵盖双边关系的全部领域,包括加强政治事务合作。考虑到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整体目标,谈判也将完善1985年《中国与欧共体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并将以相对独立的方式执行。

  5、欧盟重申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希望台湾问题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并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6、双方领导人也讨论了欧盟军售禁令问题。中方重申,解除军售禁令有助于中欧关系的健康发展,并敦促欧盟尽早解禁。欧盟承认此问题的重要性,并确认愿在2004年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以及此后的欧盟首脑理事会结论的基础上,向解除禁令的目标推进工作。

  7、双方领导人重申愿在防扩散和裁军领域,特别是在为2006年11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审议大会成功举行以及下一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筹备委员会而进行的准备工作中开展合作。他们将继续以2004年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达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关于防扩散和军备控制问题的联合声明》为基础,保持和加强对话与合作。双方对目前在出口管制领域开展的务实合作感到非常满意。

  8、双方领导人强调了努力改革联合国系统的重要性,表示大力支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以规则为基础、联合国发挥中心作用的多边国际体系。他们重申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和人权,这些目标为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成果文件所承认。双方表示支持旨在加强联合国应对新生和现有威胁及挑战能力的改革,并将致力于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改革方面取得进展,承诺通过与建设和平委员会以及人权理事会等新成立的联合国各机构开展合作等方式,确保充分落实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的成果。

  9、双方强调致力于保护和促进人权,高度重视中欧人权对话。双方强调在人权领域采取具体步骤的重要性,努力取得更有意义和积极的实际成果,重申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该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欧盟欢迎中方承诺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双方确认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尊重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中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少数民族的权利。在打击种族灭绝、战争犯罪和反人类犯罪的全球斗争中,双方也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的重要性。双方致力于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根据联大251号决议,加强在该领域的沟通与协调。

  10、双方领导人对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701号决议、促成以色列和真主党停止敌对行动表示欢迎。1701号决议为政治解决危机确定了必要的框架。获得增援的联合国驻黎巴嫰临时部队将对政治解决危机予以支持,欧盟成员国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双方领导人敦促地区各方发挥建设性作用,以助决议得到迅速执行。他们还强调了为黎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决心。

  11、双方领导人强调,中东需要一个全面的和平计划。他们重申,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及路线图所定原则等现有共识的基础上,支持谈判解决巴以冲突。

  12、双方领导人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关于伊朗核计划的报告以及联合国安理会1696(2006)号决议。他们呼吁伊朗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696(2006)号决议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决议。法国、德国和英国提出建议,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与伊朗达成一个长期、全面的安排。该建议得到美、俄、中的认可,以及欧盟高级代表的支持。双方领导人对此表示欢迎。

  13、双方领导人重申了他们为朝鲜半岛的持久和平与稳定,包括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而共同努力的坚定决心。领导人强调,希望尽早恢复六方会谈,并在落实2005年9月19日《共同声明》方面取得进展。他们也对朝鲜最近多次发射导弹深表关注,强烈呼吁各方采取灵活务实态度,为六方会谈尽快恢复创造条件。

  14、领导人对达尔富尔不断恶化的安全和人道主义局势表示严重关注,强调非盟在达区的维和行动过渡为联合国行动将有利于维护达区和平。

  15、双方领导人重申致力于千年发展目标与全球可持续发展。实现千年发展目标需要各方迅速行动,包括更为宏伟的国家发展战略与努力,以及更多、更有效的国际支持,特别是对非洲的支持。

  双方领导人还强调了各自与非洲关系的重要性,承诺一起为非洲的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努力。欧方强调了其对非战略中所包括的良政和人权原则的重要性。中方强调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特别是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双方同意建立非洲问题对话机制,并探索与非洲伙伴开展务实合作的渠道,包括支持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领导人欢迎中国通过中非合作论坛与非洲开展机制化合作。中欧都是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的签署国。双方将继续促进《巴黎宣言》中包含的有效性原则。

  16、双方领导人还期待着2006年9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第六次亚欧首脑会议取得成功。他们将亚欧会议视为亚欧对话与合作的有益框架,并认为此次首脑会议的召开恰逢亚欧会议成立10周年,将推动这一进程向前发展。双方同意继续紧密合作,促进亚欧会议发展,并欢迎中国于2008年主办第七次亚欧首脑会议。

  17、双方再次确认要致力于打击恐怖主义,并重申,反恐行动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相关的国际法准则,并充分尊重人权。双方强调联合国在反恐斗争中的领导作用以及所有有关反恐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公约和议定书得到普遍执行的重要性。双方继续致力于就联合国关于国际恐怖主义全面公约寻求协商一致,并呼吁联合国大会根据首脑会议授权,加紧通过反恐战略。

  18、双方关注禽流感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蔓延,高度赞赏中国、欧盟委员会和世界银行三方今年年初共同在北京举办的禽流感防控国际筹资大会。双方承诺共同落实有关后续行动,同意进一步加强在防控禽流感等传染病方面的合作,并欢迎近期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国际卫生条例的决议。除禽流感和其他诸如非典型性肺炎的新发传染病外,双方领导人还强调了增强抗击艾滋病合作的重要性。他们特别强调,在这些问题上需要透明和非歧视。

  19、可持续发展是中欧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双方领导人同意加强经验交流,以建立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此背景下,欧盟将加强与中国的合作,支持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自然资源,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努力。双方领导人认为,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以及能效等领域的许多挑战依然存在。领导人同意在上述领域以及制止非法采伐等具体问题上加强合作,为保护自然资源作出重要贡献。

  20、双方领导人欢迎在落实中欧气候变化伙伴关系方面取得的进展。这一伙伴关系为加强中欧伙伴关系所包含的领域内的对话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他们同意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对话与合作,包括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程内进一步促进国际气候变化政策发展;同意为进一步落实伙伴关系积极制定一个从2007年到2010年的滚动工作计划。双方领导人欢迎在《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方面开展更紧密的合作,欢迎启动通过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实现近零排放发电技术的研究合作。双方领导人强调大幅降低关键技术及其转让、使用和推广成本的重要性,以及采取步骤鼓励和促进消费和生产的可持续方式,以减少气候变化的成因和负面影响。为此,他们强调加强能力建设合作的重要性。双方领导人相信,一个处理气候变化和能源问题的整体方案至关重要,强调有必要在促进能源安全、可持续能源供应、创新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之间进行充分协调与配合,以确保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终目标与能源政策目标之间的一致性。

  21、全球能源安全,关系经济命脉和民生大计,对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至关重要。中欧双方在确保可靠、经济的和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方面有着共同的关切。鉴此,领导人强调双方将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加强能源对话与合作,为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安全、经济和清洁的能源环境。

  双方领导人强调中欧高级别能源工作组以及定期中欧能源合作大会的战略意义,双方强调继续加强务实合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清洁煤行动计划和能效与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框架内加强合作。

  22、双方决心紧密合作,尽快重启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以期达成一项包含宏伟并均衡成果的协定。双方强调了达成这样一项协定的重要性,重申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需作出相应的贡献。

  23、双方领导人强调了完全履行对世贸组织所作出承诺的重要性。他们指出中国大多数过渡期将于2006年12月到期,满意地承认已经取得的进展,并认知未来工作的重要性。双方强调了在充分尊重国际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为解决双边贸易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

  双方领导人忆及了一个透明、开放和可预测的监管环境对服务业的重要性,因为开放和有效的服务业市场可促进更广泛的经济活动。

  24、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对话,通过改善双方的市场准入和增加投资机会来实现贸易关系中相互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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