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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学会利用精神病司法鉴定这个“法律武器”来逃避法律制裁,但通过专家鉴定,真正能鉴定出精神病而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足申请者的百分之一精神病鉴定:把住“免死金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1:50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金镒

  8月底,受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申请,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的精神病鉴定专家小组前往某地区鉴定该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原来在不久前,该嫌疑人在树上用枪狙杀了一名男子。该嫌疑人被捕后,在拘押地表现出了异常行为。同时他的数名家人也向公安机关证实该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一直有异常的举动,有精神病的症状。而专家小组通过分析案卷
时发现,被害人长期拖欠嫌疑人一笔巨款,他们之间多次因还款的事情发生争执,有作案动机。在进行了多次测试之后,专家组作出了此人无精神病的结论。无计可施的嫌疑人最后承认了是为逃避法律制裁才“装病”的。

  近日,记者来到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的精神鉴定办公室,了解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事情。该办公室的张主任本人就是一名资深的精神病鉴定专家,据他介绍,近年来,为了逃避刑事处罚,越来越多的嫌疑人都“学会”了利用精神病鉴定来逃避刑事责任的方法。但通过他们科学的鉴定,得出精神病鉴定结论而免于刑事处罚的人不足鉴定总数的百分之一。在科学的面前,犯罪分子逃避惩罚的如意算盘一个个落空。

  “无故”连杀5人,“怪人”精神无病

  今年春节期间,绥化地区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一家养老院内,一个61岁的老人趁其他人熟睡之机,用携带的铁制拐杖连续杀害了同院内的其他5名老人。此案在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省领导都亲自督办,要求公安机关尽快侦破。很快,公安机关将嫌疑人缉拿归案。在老人的供词中,他杀害那些人的原因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而且平时该嫌疑人行动和言语都很奇怪,极少与人接触,是个出名的“怪人”。很多人怀疑该人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公安机关本着慎重的原则,要求省公安厅的精神鉴定办派出专家对其精神方面是否有疾病进行鉴定。

  在仔细分析案情和通过和嫌疑人的谈话,专家组于近日作出结论———该嫌疑人无精神病。虽然他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手段极其残忍,而且动机不十分清楚,不符合常理。但专家们发现该嫌疑人性格孤僻、自闭,容易把很小的事情想得很严重。在人格上有一些缺陷,但不属于精神病范畴。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头脑清楚、目的明确,完全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由于以张主任为首的专家小组作出了科学的结论,办案机关排除了其他因素,作出了正确的处罚。

  装病逃避处罚,鉴定拆穿骗术

  装疯卖傻吃屎喝尿,这种“苦肉计”是很多嫌疑人装病的手段,但再高明的演技也无法通过科学的测试。

  前不久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抢劫案,归案的当事人王某在拘押期间经常大笑大哭,随地大小便并将其吃掉,而且还经常以头撞墙自残。张主任带领专家小组对王某的“病情”进行鉴定。通过数天的全天候观察,专家们发现,虽然表面上王某的行为非常异常,但从细节中可以看出他是装出来的:他经常在大闹之后狂睡一个晚上;他常把送来的食物打翻在地,但有几次半夜又偷偷起来捡食掉在地上的食物。种种迹象表明,他有着正常人的需求和思维。在各项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承认了他想靠装病来逃避法律制裁的想法。

  张主任介绍说,装病的情况屡见不鲜,但通过仔细观察和分析是可以拆穿的。精神病患者多数都有严重失眠的症状,而正常人是无法长时间不睡觉的。像王某这样经常隔天睡上一大觉是正常人的反应;精神病患者拒绝进食,不在外力影响的情况下根本不会主动进食,而王某偷食地上的食物就说明他有着正常人的饥饿感。假病人在科学的检验方法面前是“装”不下去的。比如有种“木讷型”的病症是很多“装病者”经常采用的。但真正的“木讷精神病”除了沉默不语外,还经常数小时盯着一个物体不放。而正常人很难将目光集中在一个物体上超过5分钟。

  鉴定“弱智”女,强奸犯难逃罪责

  在精神病鉴定中,被鉴定者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很多通过对被害人的鉴定也能认定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不久前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某村民张某在打工回乡之后,看到邻居夏某长得亭亭玉立,便产生了邪念。今年6月的某一天,他趁夏某家没人,便带着黄色光碟进去提出与夏某一同观看。夏某虽然是17岁的姑娘,但智力发育不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就答应和他一起观看。观看过程中,张某脱掉夏某的衣服学着光碟里的样子将其奸污,夏某也没有反抗。后被回家的夏某的母亲撞见,报案将其抓获。在审讯中,张某称夏某同意与他发生关系,自己没有强奸她。

  夏某智力发育有问题是村民们都知道的,但还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证明这个问题。张主任等接到鉴定申请后,非常仔细地研究了案情,同时用科学缜密的方法对夏某进行了智力测试。张主任介绍说,之所以这样谨慎,是因为夏某智力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嫌疑人罪与非罪。如果夏某智力发育不健全,无性防卫能力,那么即使她当时没有反抗,嫌疑人的行为也构成强奸。最后的测试结果显示夏某的智力发育程度与6岁儿童相当,确定为无性防卫能力。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正在等待法律严惩。

  科学鉴定是以法律的名义

  张主任说,由于鉴定结论往往决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获得何种赔偿等问题,有些甚至人命关天,因此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是个非常严肃、科学,同时又是非常权威的鉴定行为。

  他举了个事例:某医院的一名护士在工作中被几个患者谩骂和羞辱后,精神受了刺激,整日非哭即笑,她和家人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当事人家属主张那几个患者应该承担责任,但苦于没有证据证明。经过专家组鉴定后得出结论,该护士是在受到这几名患者言语攻击后患创伤性应急障碍。拿着这个权威的结论,该护士家属顺利地通过起诉得到了赔偿。

  基于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鉴定有着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在鉴定过程中,必须有三人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一名以上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机构必须是司法部门审批合格的机构,目前黑龙江省只有十家有资质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别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无论这个人犯下如何的犯罪行为,如果在法定程序内符合精神病鉴定的,他(她)就有权利不受刑事处罚。精神病司法鉴定不仅仅维护了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宪法精神。

  小资料

  在人们的眼中,精神病人表现出神秘莫测,捉摸不定。因此,对于表现出许多不易理解的行为和言语的人,人们都习惯冠以“精神病”。在各类案件中,精神病人行为让人难以捉摸或凶残无比。人们对于“精神病犯人”被宣告无罪无法理解,对于精神病人参加诉讼缺乏认识。近年来,更有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装疯卖傻”的案例。精神病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与社会问题。精神疾病分别由家族遗传、各种意外事故、后天生活压力等因素引起。其中杀人、纵火、毁物、强奸等破坏性倾向且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患者,仍流散在社会上,对社会治安、家庭(包括患者本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而有关精神异常等问题的经济纠纷,也给人们带来困扰。因此,精神病司法鉴定成了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其结论也成了定罪重要的证据。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它是为了审理案件提供证据,对案件中当时人是否有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等专门性的问题,由具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机构或医师,依法所作的检查、鉴别和分析判断,是一种依法为诉讼活动提供服务的科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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