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最高可报销6000元 南宁经开区推新农合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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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2:4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9月9日,记者从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为切实减轻那洪街道办各行政村农民的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经开区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门诊补偿储备金、住院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储备基金。该办法将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的多元筹资机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纳10元的统筹金,经开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对其给予资助。对由于经济困难无法缴纳统筹金的五保户、特困户经审批同意后,从民政经费中给予补助。 办法还规定,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时缴费的农民,符合有关报销条件的,每年每人可报销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住院医药费。农村居民因患大病,个人年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除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住院费报销以外,对其超过1.5万元部分的住院医药费另按40%给予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编辑:韦怡作者:徐庆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