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告陈水扁上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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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5:55 重庆晨报 | |||||||||
台湾《联合报》昨天发表社论说,其实,陈水扁之罪孽深重,何待数十万人坐在凯达格兰大道始能证明?而陈水扁之应当引咎下台,又何待计算今日参与集会的人数多寡始可定论? 不论陈水扁承不承认他的罪孽,人民皆应站出来怒斥其不知廉耻,并向吃案渎职的司法人员发出严重的抗议!亦不论陈水扁下不下台,人民皆应站出来告诉陈水扁:你不配做
社论指出,这次“反贪倒扁运动”,不是“嘉年华”,也不是“殉道会”,而是台湾政治史上首见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虽未见诸“宪法”明文,却寓藏在民主“宪政”的核心价值之中。 社论指出,“人民法庭”升堂了,传被告陈水扁上堂!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