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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公安专业化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深圳作为公安部公安专业化改革试点,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3类:警察、文职和雇员。这样,深圳公安将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公安系统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

  8日下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
深圳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全面启动。

  据介绍,承担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职责的划分为警察类,一般行政管理职位划分为文职类,内部服务和后勤辅助职位划分为雇员类。分类后,警察专注于公安执法和社会管理,文职人员和雇员专注于内部管理和保障服务。 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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