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大赛发起者 被判支付总冠军奖品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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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网络超级搜索大赛总冠军索要奖品差额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中搜在线软件有限公司向原告孟女士支付奖品差额26700元。 据悉,中搜在线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布“首届超级搜索大赛”活动宣传及相关活动声明,声明称这项活动设总决赛冠军1名,奖品为价值10万元的汽车1辆。
孟女士诉称,自己经选拔获得此次活动年度总冠军,中搜在线公司今年1月份向自己交付了1辆雪佛兰轿车作为奖品。但发票标明此车价费合计73300元。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中搜在线公司支付奖品差额26700元。 中搜在线公司辩称,组织上述活动时此款车型的市场价格为98000元,在实际购置该车时该车降价,发票中注明的价格不能代表此车的市场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