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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首部公共交通法规征求市民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46 沈阳网-沈阳晚报

  公交车将不允许个人承包公交车有压车放站现象,罚司机300元本报讯(记者朱峰)坐公交,是咱老百姓最实惠的出行方式。在享受到公交车便宜、便利的同时,很多市民也遭遇到大公交压车、甩站、久等不来、惊险狂奔等“犯病时刻”。目前,沈阳市首部规范公共交通的规章《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求市民意见,请大家支招儿帮公交旧病祛根儿。公交车将不许个人承包

  蜗牛车、野蛮车、开飞车,为啥一些公交车会摆出“谁也管不了”的态度,在马路上横行?个人承包,缺乏监管是原因之一。

  在《办法》中提出,公共交通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不得采取承包、挂靠、联营等方式经营。办法施行前以承包、挂靠、联营等方式经营的,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线路经营资格。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每期不得超过8年。经营者不得擅自终止营运,否则将被罚款1万到2万元。

  在《办法》实施后,沈阳市现有的近15条存在私人承包现象的线路将陆续退出市场,由公司化经营的线路所取代。公交车压车司机将被罚

  对于公交车放站、晚点等现象,市民往往只能发几句牢骚,却不知道如何投诉。《办法》对公共交通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公交车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私自改道或越站行驶;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招揽乘客或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运行;不得拒载;驾驶员行驶中不得打手机、闲谈、饮食;正确使用自动报站器报站。上述规定如果司乘人员不遵守,将被罚款50元。另外,如出现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营运及压车、压速、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现象,司乘人员将被罚款100到300元。

  对于乘车人,《办法》也提出了行为规范:不得携带易污染车厢环境的物品乘车;不得在车内躺卧、蹬踏座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向车内外扔纸屑、果皮等废物;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及散发宣传品。私挪站牌最高罚3000元

  公交车站不仅是市民候车的标志,也是城市形象的窗口。针对公交车站常被小商贩包围,站牌受到损坏的现象,《办法》规定:禁止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将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移作他用;禁止在公共交通站位停放非公共交通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禁止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站牌。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站牌的行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该《办法》正在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您如果对这个《办法》有话要说,请在2006年9月15日前将意见送(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邮政编码:110013电子邮件:syzffz@163.comTTT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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