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药监部门将严管药品质量保证百姓用药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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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48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益)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百姓用药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药品企业,在药品研制环节上,确保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对不能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擅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查处。
9月起,以注射剂生产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近二年国家和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记录的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和在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近期有群众举报的企业、近二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的企业、配制降糖类、抗类风湿类、补肾类制剂的医疗机构制剂室为对象,重点检查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对违规企业,依法收回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近期将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