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路灯杆砸死准爸爸 自己撞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8:26 西部商报

  时间:9月8日晚11时

  地点:兰州市银滩北路

  本报记者 康慧 宋芳科 为您报道 9月8日夜,一男子途经兰州市银滩北路时,被一根路灯杆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受害人家属

  是被电线杆砸伤的

  昨日,记者在兰空医院急诊科的病床上看见了躺在病床上的赵先生。其主治大夫告诉记者,赵先生颅脑受到严重损伤,目前心脏只有微弱的跳动。赵先生的哥哥告诉记者,弟弟是一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职工,9月8日晚11时,他和往常一样去上夜班,眼看就要到公司了,突然一根倾倒的路灯杆砸到了他,弟弟当场昏迷过去。弟媳妇就快要生孩子了,听到消息后,哭得死去活来。说到此,赵先生的哥哥伤心地抽泣起来。受伤的弟弟是被一行人发现并报警送医院的,但因为伤势过重,后来转入了兰空医院。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8日晚为此事出警的安宁高新开发区派出所,该所出警的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伤者被路灯杆压着,人已经昏迷。

  周边居民

  出事前路灯杆是倾斜的

  昨日下午3时,当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时看到,路灯杆仍然倒在马路上,附近的一些居民告诉记者,路灯杆早在8日下午3时就倾斜了,曾经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事,但始终没有人管。另据了解,昨日下午4时,赵先生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

  路灯管理所

  自己不小心撞的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兰州市路灯管理所的钱副所长,他告诉记者,出事路段的路灯属于他们管,但事发时,该路灯的电线杆被一施工车辆撞过,已经倾斜。钱副所长还说,不是路灯杆砸到了行人,而是此人不小心自己撞上去的。事故责任等调查清楚后,再作定论。

  律师

  路灯管理所要担责

  就此事,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的贺文龙律师称,无论该路灯杆倾斜的原因是什么,路灯杆的倾斜都与死者的死亡有直接联系,兰州市路灯管理所作为路灯管理维修部门,要承担没有及时维修设施的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