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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人员将分三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8:29 扬子晚报

  深圳电作为公安部公安专业化改革试点,深圳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三类:警察、文职和雇员。这样,深圳公安将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公安系统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分类后,警察专注于公安执法和社会管理,文职人员和雇员专注于内部管理和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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