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卫生局长狂敛170余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9:09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广州9月9日电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10年间受贿170余万元,此案日前一审宣判,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连振辉表示不上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连振辉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多名行贿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1万元。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