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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冶炼企业是“血铅”事件祸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9:17 每日新报

  新华社兰州9月9日电9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联合调查组向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县委、县政府通报,对当地“血铅超标”事件的调查已有进展,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被初步认定为是造成该县水阳乡部分群众血铅超标的重要污染源。

  联合调查组是在对当地水阳乡一带的企业、村庄进行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环境监测资料后得出这一结论的。目前,已经查清这家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该企业在
2004年技改扩能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该企业采用的是国家明令淘汰的烧结锅炼铅工艺;三是该企业现有污染处理设施不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存在偷排偷放的可能。

  联合调查组成员、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健康处博士宛悦说,这家企业对当地环境造成损害的范围、途径和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确定。但受当地技术条件限制,做出检测结果尚需时日。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县委、县政府9日决定,对存在污染,造成周边群众血铅超标的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落后工艺,实施强制淘汰。随后,徽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联合调查组成员立即赶赴这家冶炼企业,宣布了淘汰8台烧结锅冶炼工艺的决定。9日12时许,拆除工作正式展开。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地政府组织的人员进入厂区,用气焊切割用于冶炼的烧结锅。到13时许,一台烧结锅已被切割完毕。按照要求,其他7台烧结锅拆除落地工作也将于当日全部结束。

  联合调查组成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助理调研员任隆江说,拆除完毕后,该企业如果想恢复生产,必须全部搬迁至远离居民和水源的地方,并且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

  两名工作人员将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的烧结锅进行拆分。

  新华社发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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