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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八策收紧土地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0:55 法制早报

  □《香港商报》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 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责任不落实,是大量违法违规得不到控制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要想从根本上
解决这一问题,强化地方政府的 土地管理责任才是当务之急。

  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 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 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通知》要求各地进行全面自查,对清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发改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尽快制定本通知实施的配套文件;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中问题不断

  国土资源部去年对16个城市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近60%,面积占近50 %,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尽管经过长达3年的治理整顿,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 用地、滥占耕地现象仍屡禁不止,土地‘闸门’并没能真正把住。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 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 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 行为。

  重点“关照”以租代征

  近年来,有些地方利用‘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些地方竞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甚至实行‘零 地价’;有些地方不按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

  对此,《通知》强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农民集体所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针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过低问题,通知提出,要统一制订并公布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这一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 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将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 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遏制盲目征地“以地生财”

  面对宏观调控的大局,面对失地农民的困境,一些本该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却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

  分析认为,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政策明确提出,要提高新增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缴纳范围包括那些没有经过批准的新 增建设用地。

  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总 价款必须首先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其余资金还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措施完善了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强化了对土地收益的收支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盲目扩大征 地规模的冲动。

  地方政府对土地“负责”

  责任不落实,是大量违法违规得不到控制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强化地方政府的 土地管理责任才是当务之急。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方面 的责任。

  权责一致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的基本原则。国家重新调整了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今后国务院不再分批次审批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而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这些措施,在加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同时,也强化了他们的责任。今 后再出问题,将直接追究有关地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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