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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安全:民办教育的生存之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1:05 法制早报

  ——来自民办学校的声音

  □记者 邱春艳

  探讨民办教育的法制问题,自然要对话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我们选择的是在京城民办教育界颇有代表性的人物— —北京巨人学校的校长尹雄。然而采访尹校长却颇费了一
番周折。他的日程安排得很满,上午开会,下午去分校察看安全情况 ……记者几次相约均不得见,直到本文发稿前两天,记者才得以在中关村数码大厦尹校长的办公室里对他进行了采访。见面后 才得知,尹校长除了是北京巨人学校的校长外,还担任了众多的职务,如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亚太总裁协会中国分会副会 长、中国青少年通讯社副秘书长、北京志愿者协会理事等。

  在谈到民办教育的法制问题和其它问题时,这位被评为2004中国十大教育风云人物、2005年十大杰出民办教 育家的民办学校校长侃侃而谈,游刃有余。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贵校的现状。

  尹雄:巨人学校是北京市大型综合素质教育机构,12年来积极推动中国综合素质教育的进程,在办学上注重青少年 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文体潜能素质的提高,我们主张将青少年的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和孩子的自我成长相结合。巨人的办学精神 是办社会和学生最需要的教育,注重学生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培养,集结社会优秀的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

  记者:您如何看待校外教育对学生的作用?

  尹雄:校外教育作为国家重要的一项工程,长期以来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当前的教育应该是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 的完美结合。校外教育一定要发挥好校外资源和人才灵活的优势,我们提倡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发挥好校外教育的职能,积极 引导校外教育有序地发展,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区别,将校外教育服务于校内教育,弥补校内教育,而校 内教育引导校外教育。这样,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完美结合,最终推动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记者:作为一个品牌民办学校的校长,您对于法制、诚信办学是如何理解的?

  尹雄:民办教育作为中国教育的重大组成部分,在教育领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出台之后,民办教育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春天,民办教育也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因为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 我们在注重发展的同时,应特别注重法制和诚信建设。教育也是一种服务,我们要加强职业化的服务精神,注重学校的诚信, 特别是在师资建设方面,一定要以优秀的教师队伍、优厚的教育资源、优质的教学服务为学生和家长服务,同时我们也是推进 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单位。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推进学法用法等法制竞赛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 展依法治理学校的活动。

  记者:在具体的办学过程中,贵校是怎样做到法制办学的?

  尹雄:比如最近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已经从9月1日开始 实施。因为我们是集幼儿、小学、中学、成人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民办培训学校,所以十分重视该办法,学校也加大了宣传力 度,成立了安全责任小组,定期举办法制安全教育,让教师和学生具备法制和安全观念。

  同时我觉得还要让全社会更加注重学校的安全工作,因为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我们应当树立 全民为教育的观念,努力作好教育安全工作。

  总的来说,我觉得安全与法制是我们民办教育单位的生存之本,如果不讲法制,不能确保学生的安全,那还谈什么发 展呢?

  记者:在举办夏令营活动时,贵校是如何确保学生安全的?

  尹雄:对于我们每年举办的夏令营来讲,安全永远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开营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在开营前开 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形成畅通的信息体制,注重安全与教学并重,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才 能开展好活动。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应作到安全意识到位、制度到位和责任到位的三到位。开营前要对每一营员进行保 险,在开营后应加强安全隐患的消除,在心理沟通方面,辅导员应加强引导,出现安全问题时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只有作到 制度明确、责任到位、管理规范、教学得当,这样的夏令营才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

  线联平:

  民办教育存在四类问题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线联平在今年7月视察北京市民办学校时,将民办教育 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四类:

  首先,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鼓励支持的导向性需要加强。

  其次,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有待规范。如有些办学者把民办学校当成赚钱营利工具,擅自变更或新增校址,而变更或 增设的校址的办学条件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有些民办学校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进行不实宣传;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不能 合理退还相关费用;以及不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拖欠教师工资等。

  第三,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第四,民办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平等待遇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相关扶持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针对上述问题,《草案》结合北京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陶西平:民办教育应由行政性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西平 认为,当前民办教育步入了重要的转型阶段。他认为民办教育应从几个方面实现合理转型:由边缘化向主流化地位转型、由补 充性作用向发展性作用转型、由指令性调节向市场化调节转型、由机遇性竞争向实力性竞争转型、由一般化模式向多元化模式 转型、由行政性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型。在谈到向法制化管理转型时,他提出了几个具体看法。

  实现法制化管理,首先要依法明确政府职能,紧紧把握法律规定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这个核心。依法落实民办教 育同公办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不仅把办好公办教育看成是自己的责任,也要把办好民办教育同样看成是自身的 责任。

  其次是要依法转变政府职能,由以办学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政府对公办、民办学校应该同样管理和服务,不然作 为公办教育的举办者,容易把民办学校看成是竞争对手,利用行政职权,限制阻碍民办学校发展,忽视了为民办学校发展服务 。

  依法落实政府职能,要做到履职到位即不越位也不缺位,不越位就是不应该由政府管理的,由市场调节,或者应该由 民办学校与社会团体管理的,行政部门不干预。不缺位当前主要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原则,特别是一些优惠的政策要具体化、 程序化。比如在用地优惠 、税收优惠、捐赠奖励、信贷优惠、资金扶持、合理回报、表彰建立、地方制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 等方面。同时注重研究解决现实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不如融资、风险规避、退出机制等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把该管的事情 一定要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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