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本月起强制执行新住宅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1:24 中国徐州网 | |||||||||
住宅层高将受限 都市晨报讯(记者郭冰)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强制执行新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层高不低于2.8米 不高于3米。开发商再做挑高住宅今后将受到限制。限制开发商“偷”面积
住宅设计标准明确规定,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米。据悉,把层高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相关住宅 部件产品的主要参数就可以确定。此外,最高层高限制在3米,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居室、餐厅等局部挑高空厅是除外的, 让现在不少开发商单纯“偷”面积行为受到限制。厨房卫生间面积扩大 与老标准相比,新标准在一些数据上作了相应修改。尤其是在厨卫设施的尺寸要求上,更是有了长足进步。在老标准 中,一、二类住宅厨房最小面积是4平方米,三、四类住宅厨房最小面积为5平方米,而新规范的标准都增加了1平方米。此 外,对原本没有明确界定的卫生间面积,新标准提出,一类住宅卫生间最小面积不能低于3平方米,二、三类不能低于4平方 米,四类住宅必须设双卫生间,面积至少要8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积减小 该标准还明确了经济适用住宅基本标准。这也是首次为经济适用房建设设计上“笼套”,确保经济适用房不能因为低 价而降低基本品质。因此,虽然在新标准中,对经济适用住宅的房间面积上有所减小,但经济适用住宅的结构、消防等,凡涉 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达标;而日照、采光、通风、隔音等基本标准也一点不能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