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将分3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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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1: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作为公安部公安专业化改革试点,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三类:警察、文职和雇员。 8日下午,深圳市召开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动员大会。 此次专业化改革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从职位分类入手,将公安机关全部职
其中的重点,是设置了专门的警员职务层次。据介绍,改革后的警员共分“一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四级警员”、“初级警员”以及“见习警员”。这样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职位可上,又能符合警察职业特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