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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化改革在深圳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2: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消息,作为公安部公安专业化改革的试点,深圳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9月8日启动。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三类:警察、文职和雇员。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之弊病。

  改革后,承担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职责的划分为警察类,一般行政管理职位划分为
文职类,内部服务和后勤辅助职位划分为雇员类。其中,警察类又分为警官职组、警员职组和警务技术职组。承担领导、指挥职责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官,承担执行职责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员,从事技术工作的警察职位划分为警务技术职组。此次改革主要工作计划在今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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