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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能否成博客的“净化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2:05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日前,上海某高校一外教在博客中大肆描写玩弄女性的过程,上海社科院一教授随后在博客中对“流氓外教”发出网络“通缉令”。结果发现,这其实是一次网络恶搞。

  现状分析

  匿名成为侵权的“保险”

  博客又称网络日志,是互联网上一种操作简易的个人信息发布方式。然而,随着少数网民言论的随意化和虚假化的问题,有关侵权、官司、诽谤的事件层出不穷。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日前判决的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博客公司案,是我国首例进入公众视野的博客侵权案件,因而被媒体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2005年9月,陈堂发无意间搜索到一则网络日志中含有侮辱自己的内容。在这篇名为《烂人烂教材》的日志里,博客主人“K007”对他进行了辱骂……

  为了维护名誉,陈堂发与网站联系要求其删除该帖,但网站答复因其“不违反发帖规则”而“不便删除”。

  2005年12月,陈堂发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鼓楼区法院2006年6月14日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8月初判决网站向陈堂发刊登道歉声明。

  黑龙江省社科院新兴媒体研究人员郑威称:“陈堂发的最终胜诉是幸运的,也是无奈的!”由于目前大多数网民采取匿名注册写作,使得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利用博客泄私愤或侵权。郑威称,担心博客会成为少数人谩骂的自由场所,并非杞人忧天。

  虽然多数博客主要是记录个人心情和生活,但确有一批网民,借助不负责任地揭露他人隐私等方式而一夜成名。网民“听海”一语中的:他们多是匿名注册,怎么去告?

  利益冲突

  博客穿“马甲”的现实阻碍

  对网络通缉“流氓外教”的做法,有网民称,如果让博客穿“马甲”采取实名制,用得着这么费力去找他吗?博客实名面临着不小的现实阻碍。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介绍说,一些人钟情于网络,是因为他们在网上感受到了一种没有限制、缺少问责监督的自由,所以他们不接受实名。而有些网民则认为,自己只想有一个个人空间,无意侵害他人,所以无需实名。

  一方面是网民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则是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如何在保障双方权益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

  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博客第一案”的判决对我国博客及网络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元庆分析,在网络中,被侵权人固定证据是一个难题。因为在网络上通常都是被侵权对象十分明确,侵权者则大多是匿名进行攻击,而被侵权人只能掌握对方临时的IP地址。根据规定,谁诉求权利谁就要举证,而网络举证十分困难,大量匿名信息的真实性很难确认。

  “博客实名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谁来保护网民的信息资料安全呢?”王元庆认为,如果采取实名制,网民最担心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但目前缺少对此的相关法律保护。采取强制的办法,必然限制网络的发展。

  实名制对管理部门也是一个考验。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监人员曹太训称,博客实名不等同于实名写作,而是注册实名,以便使博客对应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一个人。但实名注册登录,不仅需要严密的技术识别系统对接,还涉及网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问题。

  前景展望

  实名制将成自律选择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有些网民们开始在网上构建社会关系,并成为拥有个人信息资源的有产者。最早将博客引入中国互联网的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解释说,这些资源可能是他们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才积攒起来的。所以,这些网民大多选择实名制强化个人自律,以保护个人信息资源。

  新浪网副总编侯小强介绍说,新浪博客中许多有影响力的博客都是实名写作,实名已成为新浪博客的品牌。这批人开博是为让更多人来关注,提升点击率和社会影响力,因此他们谁都不会在博客中损毁个人形象,拿宝贵的资源做赌注。

  今年5月初,由主要博客网站、业界专家和网友共同起草的《博客公约》正式出台。这份公约明确了博客作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但是,自律公约的真实效力尚不可知。

  方兴东建议,固定IP地址登录是目前可以推行的一种“准实名制”办法,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和法律保护,力争将推行博客实名制作为网络实名制的一次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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