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暂停审批权严厉但不严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1:1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宣布:因孝义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对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暂停孝义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直到整改达到环保要求。这是山西省首次采取暂停环保项目审批的处罚措施,也是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最严厉的手段。

  (《中国青年报》9月9日报道)

  然而笔者以为,山西省环保局的这一处罚严厉固然严厉,却并不一定严肃!

  何为不严肃?报道告诉我们,山西省环保局“指控”孝义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对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那么,根据这种“指控”,应该如何认定责任呢?依常理来说,它显然是工作人员的责任,是失职,甚至可以说是渎职。如此,受到处理的当然应该是孝义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比如局长或某具体项目的负责人。我们可以代山西省环保局来拟定一个合乎常理的处罚意见,那么可以是“免除孝义市环保局局长职务”,或者“开除孝义市环保局局长公职”,甚至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然而山西省环保局并没有这样做,他们完全置工作人员的责任于不顾,而把处罚的矛头指向了“指控”中根本就没有涉及、事实上也纯粹就是一个无辜者的“审批权”!这样的处罚,即使再严厉,但哪有什么严肃性可言呢?

  这种“严厉”的处罚,也是有悖于常理的。由于“审批权”成为了代罪的羔羊,处罚对于孝义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说,根本就说不上什么严厉。如果抛开某些潜规则的因素———比如在审批中寻租之类的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说他们没有在这样的处罚中受到任何损失。那么,上述处罚的严厉体现在哪里呢?它只是体现在影响孝义市经济的发展上。即孝义市经济发展的成本可能被人为的提高。至于它能否起到改善孝义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作用,那恐怕也是一个未知数。因为级别更高的权力,并不一定便意味着失职甚至渎职减少的必然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