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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局制定十条禁令严管卫生监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1:1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伟)“禁止工作时间不规范着监督服装、禁止业余时间着监督服装出入公共场所;禁止参加由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娱乐休闲活动……”记者9月10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石家庄市卫生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同时,该局将从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包括以下内容:禁止工作时间不规范着监督服装、禁止业余时间着监督服装出入公共场所;禁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禁止利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或者不作为;禁止参加由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娱乐休闲活动;禁止执行公务时在被监督单位就餐、饮酒,严禁午餐时饮酒;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禁止泄露工作秘密和被管理相对人商业秘密,不许隐瞒、包庇违法行为;禁止卫生监督员之间彼此为被管理相对人说情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禁止参与酗酒、赌博等任何有损卫生监督员形象的活动;禁止违犯法律法规滥检查和乱采样、乱收费、乱罚款。

  在公布禁令的同时,从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市卫生局还将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稽查内容包括:监督员文明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的设立及处理情况;以及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等六项内容。稽查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现有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相关人员将当场予以纠正,提出稽查建议,对该监督机构以及监督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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