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收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1:19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银川电(记者 孟昭丽)记者从宁夏银川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从今年秋季起,银川市决定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收杂费。 银川市决定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依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制度的实施办法》补助免收杂费资金。具体为:
农村: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68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220元;县城:小学每生每年补助24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370元。民办学校在收取学生学费时相应从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减去政府补助的杂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