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医药分家”是最后一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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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1:23 都市快报 | |||||||||
真够折腾的。这些日子来自医疗卫生界的新闻可是“相当”的多: 上半年广东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患方“暴力索赔”事件共200宗,“医闹”甚至成为医院门口的“新职业”;成都市一位非常敬业并广受好评的护士长,忍受不了医院的经济效益考评,选择“走人”;药品第19次降价,消费者不客气地说“现在不抱希望了”;卫生部部长高强日前在河北调研时说,“头疼脑热不必去大医院,这是我们解决看病难、看
反腐是否也摊派?这也真是一个问题。不说医药界自身“病入膏肓”,那也着实病得不轻了;其中的商业贿赂治疗起来就难上加难。捉拿医药的“回扣分子”,公众本来期待走进“打靶”时代,瞄准一个打一个,结果却弄成了“投手榴弹扔炸药包”,管你吃没吃回扣,“一视同仁”给“轰”了,这真可用“运动”二字形容之。 相比于一些地方对医药贿赂者设立“黑名单”制度,最难以让人信服、难以“可持续发展”的,恐怕就是这个“自查自纠交红包”的“重头戏”。你能冀望医药行业如此来自我救赎吗?那简直就是让病了的主刀医生自己躺上手术台给自己动手术。 对于医疗乱象,“治疗之手”必须来自他人。治理商业贿赂,需要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的强力介入,否则肯定是“一阵风”式的应付;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强力的外力介入治疗也不能将医药回扣给治愈,因为“土壤”不变,注定是“野火烧不尽,歪风吹又生”。已有医药代表说了:“现在风声紧,暂时不能给的钱还得记在账上,等风声过了再给钱。” 除了明白“治疗之手”,更需明白“治本之道”在何处。在现有“除草”的路径上折腾较长的时间之后,我估计最后一招就是“医药分家”。道理很简单:“医药分家”从根本上彻底切断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间的利益链条,医生开方就不再是一种权力,卖药也与医院无关;“以药养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因药受贿”的土壤也不复存在了。 在管理层,医与药其实早已“分家”了,那就是原来隶属于卫生系统的药监局已独立出来,成为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职部门。“上头”分了,但“下头”没分,尽管各地都开出了不少药店,可医院药房垄断市场的局面并未改变,现在正是“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 一个新的消息是,9月初,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以期突破医疗体制改革困境,其中一个关键点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实现医药分离,这是一个大方向。”国家发改委一名官员说,发改委和卫生部、药监局等部门已经就此达成共识,有关机构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见9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但目前这个《指导意见》还仅仅是改变“以药养医”格局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否最终“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我们拭目以待。 (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徐迅雷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