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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家重点用能单位接受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2: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毛庆通讯员先行) 昨天,我市公布《南京市“十一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的用能单位进行考核。据悉,这样的重点用能单位在我市共有100多家。

  据悉,“十五”期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从“九五”末的1.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底的1.35吨标准煤,年均下降5.6%。根据《南京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纲要》要求,到2010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要比“十五”末下降20%。此次制定的考核办法主要针对重点用能单位,其中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必须聘用专职能源管理人员,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经委报送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本单位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措施、节能效益分析等。由市经委牵头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对这些内容进行考核,取得明显节能效果的单位将表彰和奖励,严重浪费能源的单位和行为,将通过媒体曝光,同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监察对象。

  (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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