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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大学生命送“黑配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3:0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0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杜畅桥 荆爱青)一名在配货站打工的大学生向一外地司机索要配货“信息费”时,被司机甩下车,9月5日,受伤的学生抢救无效死亡。8日,货车司机被历城警方拘留。

  8月25日下午3时许,在华山北路西段,一男子从一辆疾驶的货车上掉下,货车逃离现场。华山派出所民警将伤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华山派出所会同刑警三队经初步调查,
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货车,伤者叫常某某,男,22岁,是济南某学院学生,在华山北路某配货站打工。9月5日,常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常某某打工的配货站关门停业。警方找到了与常某某在一个配货站工作的员工陈某。据陈某讲,该配货站根本没有业务,只对配货司机进行诈骗和敲诈所谓的“信息费”。8月25日,一辆河南来的白色货车到该配货站来配货。常某某带领配货站上的人对货车司机进行敲诈,常某某跳上货车驾驶室外侧,阻挠司机行驶。随后,陈某跟随货车追赶,在路上发现常某某已受伤躺在公路上。

  民警发现,8月25日,一辆车牌号为豫B1×××4的货车在该配货站登记,登记车主叫陈某某。9月7日,赴河南的民警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抓获。8月25日下午,陈某某与其兄弟驾车到济钢送货后,在路上被一自称配货的人拦住。陈某某跟着那人到了议价货站,后配货站人又将其领到华山北路一配货站,让其继续再交信息费,陈某某想离开此地,常某某等人继续纠缠。陈某某开车逃脱,常某某等人跳上车阻挠,常某某被甩下车。9月8日,陈某某因涉嫌伤害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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