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 墙 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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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3:04 舜网-济南时报 | |||||||||
63岁的刘老汉踩着梯子爬墙头,难道是子女不养他了吗?不是。 原来,这老汉爬墙到邻居院内借水管浇地,为防止邻居不借,他还特地拿了把刀好威胁。结果呢,老汉不但没有借到水管,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9月5日下午,在天桥区大桥镇一租赁房屋居住的齐某正在家中收拾屋子,忽然听到
“我什么时候招惹你了?”齐某厉声指责刘某为什么翻入自己家中。“你要是不借我水管用,我就捅死你!”刘某持刀凶狠地喊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先保命吧!瞅个机会,齐某连忙向警方报案。大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老汉还在挥舞着刀威胁齐某。民警将老汉带回派出所。 刘老汉为啥动这么大的肝火?齐某租住的房屋内有一个可供浇灌田地的水管,由于刘老汉种植的菜地正位于齐某家附近,老汉便想借用齐某家中的水管浇菜地。由于水管位于齐某家院内,考虑到自家的财产安全,齐某拒绝了刘某的请求。不甘心的刘某曾为此多次纠缠、威胁齐某要求借用水管,但都被齐某拒绝。 9月5日上午,刘老汉再次找到齐某要求借用水管,又被齐某拒绝。当日下午,老汉找来长梯及两把刀子,爬梯子从院墙处翻进齐某家院中,挥舞刀子威胁齐某。 天桥警方依法给予刘老汉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济南市首起因涉嫌非法侵入居民住宅而被处罚的案件。 (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王兵 孙晓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