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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标上将打劝说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4:5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涛)像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从今年10月1日起,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类产品标签上也将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等提示语。西安质监部门表示,国家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有利于倡导健康、安全的酒类消费。

  由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于今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
则》上明确规定,玻璃啤酒瓶必须在标签中注明“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字样,如果标签上没有,生产企业将被判“犯规”。

  该通则提出,推荐在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产品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安一些大型超市里看到,包括百威、青岛、哈尔滨等诸多国内外品牌的玻璃瓶啤酒标签上,已印上了该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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